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公司行政部、综治办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现有员工的电瓶车未上牌进行了初步统计。
因生产体系员工倒班作业,从人性化与员工便利角度考虑,行政部与马桥派出所协调沟通,特邀马桥派出所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2019年3月14日上午9:00,马桥派出所、行政部相关工作人员,共同为电瓶车未上牌的员工开展电瓶车上牌及信息核对登记等项工作。
上牌期间,派出所工作人员提到:其一、电动车已经有黄色牌照的,说明是符合现有国家标准的(指“老国标”),不受“新国标”影响,使用时间也不受限制。若没有牌照,则符合“老国标”的,属于注册登记,上黄牌;超标电动车,属于备案登记,上白牌。其二、今年3月31日前,我们可以为超标电动车上白牌,但是这仅限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已经购买了的超标电动车。”“如果市民近期要购买电瓶车,一定要认准符合国标的电动车。”
通过此项活动,让员工增强了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国标”)知识的理解,提高了员工对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的认识,同时感受到了公司对文明交通的重视和对员工的关心,为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稳定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努力!